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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R:你能容忍员工犯错误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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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07-9-5 8:3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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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声明,我在这里积极鼓吹“员工应该犯合理错误”之说,并无为企业中的“自由主义”和“无政府主义”提供军火之意,更不是想要颠覆企业的各项惩处制度。相反,我个人认为,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过失后,企业当罚则罚,最忌拖泥带水;但同时我主张,企业也须支持和谅解“合理的错误”:一方面要对那些没有犯错误、但也没有业绩的员工敲起警钟,另一方面,更应避免或减少将有错误、有缺点的开拓型人才打入另册。 何谓“不合理”的错误?一是违法,二是违背职业道德。如果有人敢在以上两方面“越雷池一步”,那就断不能容忍和姑息。 断了二次犯错的“活路” 凭良心说,现在的企业实在比过去难做得多,为确保组织稳定和有活力,一方面要纠正错误,另一方面还要鼓励错误。其间分寸如何拿捏? 有一个人力资源专家就此向我发表了一些看法。他说,员工出了问题,作为主管首先应冷静检讨一下自己,如果完全是因为员工自己的疏忽,应与员工单独会面,冷静地分析整件事情,告诉他错在什么地方,快速作出合理的处理决定,然后再与员工一起研究犯错的前因后果,并鼓励员工以后多多与你磋商。最后重申你的宗旨、团队的目标,告诉他:“你犯过的错误,都属于你的工作成绩,但是你要记住,犯一种错误的机会只有一次。” 专家说得很对。一个人犯第一次错误叫不知道,第二次叫愚蠢,第三次叫故意。想在企业里混,不要以不小心作为犯错误的借口,更不能故意去犯错误。如果员工能对他的上司说:“您放心,这是我第一次犯这个错误,也是最后一次。”员工敢讲这种话,是非常不简单的,但优秀的职场人士必须要培养这种勇气和素质。 最近拜访一家企业,看到其在每个办公室的醒目位置,均挂着一本“错误登记簿”。听介绍说,该企业鼓励员工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能力、态度类错误之经过及后果随时登记下来,目的是:一则可以给当事人提个醒,以便从中吸取教训;二则也让其他同事和新人知道已有前车之鉴,避免在同样的问题上犯错误。 我很纳闷:你以为员工都是傻瓜呀———谁肯将自己的“辫子”交出去让别人揪在手里?细诘之,始悉该企业很有办法,它规定了两条:一是主动作登记的统统既往不咎,免于处罚;二是谁若隐瞒错误而终被发现,加倍处罚。结果员工们就纷纷卸下思想包袱,使“错误登记簿”几乎成为《中国企业员工日常错误案例大全》,作为反面教材读来,确实可起到“纵不惩前必能毖后”的最佳效果。 在听了我的上述推广后,其他企业或许也有兴趣试一仿效。在此我想作出提醒的是:你若对员工言明在先,“主动登记者免于责罚”,那就一定要说到做到。假如打着“坦白从宽”的旗帜,实则施行的是“诱敌深入”之计———在员工乖乖吐露错误事实后,却来个秋后算账,其居心就王八蛋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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